文明讲堂
福建三明:全力打造市域文明实践共同体
发布: 时间:2023年10月20日 11:00   阅读次数:

来源:中国文明网

近年来,福建省三明市不断探索具有三明特色的精神文明建设新路子,在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共建共治共享理念,着力打造市域文明实践发展共同体。据统计,三明市累计投入共建资金1.26亿元,开展共建活动1.8万余场次,惠及群众54.6万人次,三明市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实现结对共建全覆盖。

三明市城市文化广场展出“满意在三明”公益广告景观。

多维共建,文明实践更有形

注重从各领域各维度借力借势,不断扩大文明实践“朋友圈”。一是引领示范。三明市立足试点县先行先试的经验做法,推行“试点带周边”帮包共建机制,全国试点县区沙县区、泰宁县分别就近帮包三元区、尤溪县和将乐县、建宁县,实地指导提升主阵地建设,建立“联席会议、学习交流、人才培训”等共建制度。沙县区与尤溪县共同调研推进,在人流量大且周边活动场所密集的紫阳公园升级改造建设功能更加完善的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二是率先垂范。各级文明单位结对发挥主力军作用,采取“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等方式,实施全国、省、市、县四级文明单位分别与中心(所、站)结对共建,推进优质资源、优秀项目、优势力量向文明实践集聚。全国文明单位三明市烟草公司资助30万元,支持宁化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升级改造;福建省级文明单位清流县税务局提供一楼办公场所800多平方米,建设清流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福建省级文明单位三明市委文明办筹资55万元,支持三元区、沙县区规范建设2个中心、6个实践所、7个实践站。三是主动树范。广泛发动社会组织参与,27个公益组织与实践中心(所、站)共建,有的提供办公场所、活动场地、联办活动,有的进驻实践中心(所、站)建立孵化基地。三明市属11个文艺家协会分别与11个县(市、区)实践中心结对共建,持续下沉文化文艺资源,开展 “文化文艺下乡”文明实践活动170余场次,把文化大餐送到千家万户。

尤溪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与沙县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召开结对共建联席会议。

建宁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与三明市美协开展文化文艺结对共建活动。

多元共治,文明实践更有效

通过搭建结对共建平台,推动人才、资金、信息、技术等资源下沉,为文明实践注入源头活水。一是资金支持。加大文明实践资金筹措引流力度,保障文明实践阵地高效运转。全国文明单位闽西地质大队采取“1+N”帮扶措施,每年支持清流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10万元共建经费,推进“微改造大提升”文明实践活动,同时带动N个关联合作单位认领帮扶实践所、站,形成集团式帮扶效应。二是项目带动。三明市积极对接项目需求,把文明实践项目纳入盘子,加强项目策划,整合项目资源,用实实在在的项目为文明实践赋能。全国文明单位三钢(集团)公司投资1.2亿元建设1958工业记忆馆和安全教育体验馆,列入三元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特色实践点;国网各县(市、区)供电公司支持属地实践所建立“电力爱心教室”“电力爱心超市”“电力爱心信箱”等,用强劲电能“点”靓文明实践;三明市级文明单位永安市国有林场把文明实践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助力三畲村实践站文化广场景观提升。三是活动引领。三明市依托共建单位人才优势,加强活动策划和供需对接,深入中心(所、站)开展特色化、专业化文明实践活动,最大限度提升共建活动实效。全国文明单位三明市农科院发挥科技优势,支持沙县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策划开展“沙县小吃,科技赋能”文明实践活动,组织邀请福建省级科技特派员到沙县各乡(镇)开展巡回培训,培训农民、沙县小吃从业人员3700余人次。

多方共享,文明实践更有位

着眼于结对共建双方和社会多赢,着力支持帮扶、自我提升和品牌打造,让文明实践更有活力。一是群众得实惠。为群众提供精准化常态化服务,探索“文明实践+产业共建”新模式,三明市以实践中心“8+N”平台为媒,引导职能单位、优质企业将产业资源向农村倾斜。宁化县多肉植物研发基地与宁化县实践中心结对共建,推行“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组建“花为媒”志愿服务队,利用中心(所、站)阵地开展多肉种植技术、花卉销售、网络带货等培训30余场次,带动2100余户农户参与花卉苗木生产经营,帮助花农年人均收入提高到2.75万元以上。二是单位增素质。共建单位常态化、面对面地在群众中开展问需服务,知民情、解民忧,提升了工作的针对性;开展政策理论宣讲480余场次,让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同时提升了自身政策理论水平;认真策划设计落实活动项目,提升了干部职工的组织力执行力,有力地推动了单位的整体建设和发展。三是品牌扩影响。坚持共谋发展、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各共建单位与中心、所、站联合策划打造品牌活动项目60余个。第六届福建省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大赛2023年3月在三明市成功举办,将乐县“擂茶+”志愿服务项目获金奖,三明“后生仔”宣讲团、“打造中国稻种基地科技志愿服务行动”获银奖,文明实践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供稿:福建省文明办、三明市委文明办)


玉溪师范学院 党委宣传部

玉溪师范学院版权所有    地址:玉溪市凤凰路134号 邮编:653100 滇ICP备05001251号